认真做好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3年11月29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通 知

根据广东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厅际办【2013】50号)“转发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请学校各部所属各职能办公室、各学院、各教学中心、图书馆、工会、团委等具有经费独立使用权的部门认真学习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部际办函【2013】17号)“关于开展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特别要针对该文件附件“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核心指标体系”中所列第五、十、十一项检查项目逐条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于2013年12月10日以前报送学校纪监审办公室(乐育楼B座202室)。

特此通知。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纪监审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厅际办【2013】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