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要闻】在全省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文章来源:       时间:2012年12月11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黄先耀

(2012年12月3日)

同志们:

在全党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之际,我们在华南农业大学召开全省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现场会,主要任务就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刚才,华南农业大学、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5所高校分别作了大会发言;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湛江师范学院等60多所高校提供了书面交流材料。各校的做法与经验各有特色,值得学习借鉴。刚才,罗伟其通知总结了前段高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情况,对下阶段工作作出了部署,希望各高校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根据党的十八大精神,就进一步推进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再强调三点。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增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心

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胡锦涛通知代表十几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的报告,充分肯定了五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新成效,也特别指出当前一些领域腐败现象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中央纪委向大会的报告也明确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一场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严重政治斗争。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讲话时指出,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好找全党同志要警醒起来!这些重要论述与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反腐败形势的清醒认识和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学深学透党的是八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要求,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既要看到成绩,坚定信心,又要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要深刻认识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要求和丰富内涵,全面把握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纪律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要深刻认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准确把握惩治和预防的关系,既在坚决惩治腐败上有新突破,又在有效预防腐败上有新进展;要深刻认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最高标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目标任务上来,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不断把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近年来,我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与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取得了明显成效,保证了高校的健康发展。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着力推进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大家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的意识明显增强,为高校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思想保证;二是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关于教育发展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教育投资项目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一系列教育大政方针的落实,推动了高校的改革发展;三是开展有针对性的反腐倡廉教育,推进阳光治校,增强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切实把防止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利运行的各个环节,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利“寻租”的机会;四是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认真解决招生、收费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高校办学行为,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遏制了高校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去年,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59件,立案118件,挽回经济损失525.09万元;五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理想信念、坚定正确政治立场,培养造就了一大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应该说,近年来我省高等教育得到的长足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是有目共睹的,希望同志们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更好的成绩。

二、准确把握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不断增强责任感与紧迫感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全社会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检举的大背景下,高校这个“象牙塔”也不平静,在招生、基建规模不断扩大和办学主体多元化、经费来源多样化,以及自主决策权扩大、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增多的新形势下,高校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是:一些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科学发展的理念有待加强,少数高校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有些高校的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违纪违法案件仍然高发,有些高校办学行为不规范,违规招生、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时有发生;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甚至以权谋私,有的教师学风不正、弄虚作假、诚信缺失。高校反腐倡廉工作自身也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地方,如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上显得方法不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还不够健全和完善,等等。

特别是从近年来我省查办的高校违纪违法案件分析,充分说明当前高校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基建领域仍是违法犯罪的重灾区,在近年来查办的100多宗案件中,基建领域的案件将近1/3,有的发达地区超过40%,个别高校的校长。主管基建部门的校领导以及纪检部门的负责人乃至一般干部全部涉案,如湛江师范学院原院长郭泽深收受他人贿赂60万元,韶关学院原副院长罗水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合计港币63万元、人民币50万元;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和广大外语外贸大学等高校的基建处长相继落马。二是利用职位影响和便利谋取私利的问题突出,有的干部虽权利不大,但却利用联络、协调工作的影响和便利,收受他人贿赂。如广东某大学基建处副主任科员林某,收受他人贿赂20万元,为某工程公司谋利。三是在教材设备等物资采购、公共资产管理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依然多发,如广东商学院图书馆原馆长李岩在图书馆物资采购中,收受某公司贿款20万元;暨南大学医学院党委原副书记陈金纯侵吞社会捐款港币34万多元。此外,学术腐败也时有发生。有的案件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其中,郭泽深曾是我国逻辑学界知名的学者、教授、博导,罗水明也曾被评为“全国高校后勤工作先进个人”,这些领导干部落马,让人痛惜、发人深思、令人警醒!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高校的消极腐败现象和违纪违法问题,直接影响了高校的改革发展,严重损害了教育的社会道德教化功能及引领作用,影响了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我们一定要正确把握当前高校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不断增强防控廉政风险、做好源头防腐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为抓手,全面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改革发展、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保证。我们一定要切实把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统筹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不断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为高校新一轮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一)要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的责任体系,切实形成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检举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体系为抓手,各部门坚持守土有责,积极调动多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努力形成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省教育厅、省教育纪工委要切实加强对高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各校党委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列入党委主要议事日程,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各校行政领导班子要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融入教学、行政、科研、后勤等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推掉廉政风险防控与中心工作有机统一,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纪委要积极协助党委研究部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组织人事、监察、财务、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完善和落实信息交流、情况通报、工作衔接等制度,努力形成运转协调、衔接紧密、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工作格局。

(二)要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的宣传教育,切实筑牢高校师生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通过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政教育、艰苦奋斗教育,把培养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使用和管理的全过程,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意识,切实成为师生员工的表率和楷模;要加强对重点岗位人员的岗位廉政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促使他们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不为金钱所诱,不为私利所惑;要加强对大学生的廉洁教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占高校思想文化阵地,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打牢他们走上工作岗位后自觉廉洁从业的思想道德基础。

(三)要认真构建廉政风险防控的“五分模式”,切实加强对高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从近年查处的一些高校违纪违法问题看,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缺失、管理不严是重要原因。要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注重系统防控,努力构建“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预警防控模式,以积极防范为核心,把风险防控的要求融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之中,严把“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七个关口,科学设置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充分运动现代信息技术,形成对“关口”权利运行全过程的立体监控网络。

(四)要注重发挥廉政风险防控健全制度的功能,切实完善高校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加强制度建设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根本途径,也是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保障。要结合“依法认真规范职权”,进一步优化权利结构,健全高校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定制度,凡属重大决策、主要认识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对于专业性较强的重要事项,要经过专业委员会咨询论证;对于事关学校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要结合“公开权利内容和运行程序”,进一步完善高校民主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充分发挥党代会、职代会、学代会的主要作用,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对学校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结合“排查廉政风险点”,进一步完善高校工程建设、物资设备采购、财务管理、特殊类型招生、后勤服务、校办企业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要结合“分层追责”的要求,严格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建立健全事后评估机制,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堵塞漏洞。

(五)要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的理论研究,切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理论和实践创新。改革创新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也是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的必然要求。目前,中山大学等5所高校分别成立了廉政理论研究机构,取得了不少新成果、好成果,其中有的成果已经转化为指导工作实践的政策措施。这个月,我们就要成立省预防腐败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其成员大多来自于高校。希望高校继续发挥学科和人才优势,结合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建理论研究,深入研究严重风险防控等事关预防腐败工作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探索更加科学有效防治腐败的途径,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前沿问题的理论与实践创新,努力从理论上突破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瓶颈性制度难题,更好地发挥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智囊团和思想库作用。

同志们,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努力的工作,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为抓手,全面推荐高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创建教育强省、争当教育现代化先进区、打造南方教育高地”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