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北京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网 时间:2021年09月17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
学校纪委提醒您
这几件事千万不能做
金风送爽,双节将至,在欢乐祥和的节日里,学校纪委提醒全体领导干部党员教师廉洁过节、文明过节,共同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01
哪些饭不能吃
· 学生或学生家长的宴请
· 与学校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安排的吃请
· 与学校有业务往来的管理服务对象的吃请
· 公款宴请私客
· 大操大办的婚喜宴席
· 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
02
哪些礼,不能送,不能收
· 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 虽然与公正执行公务无关,但明显超出当地经济发展、生活水平、风俗习惯、个人经济能力等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
03
哪些车,不能用
· 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 违反规定将公务用车登记在下属单位、企业或者个人名下
· 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 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 擅自接受下属单位或个人赠送车辆
04
哪些钱,不能发
· 以加班费、值班费名义发普惠性质的补助
· 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
· 以办公用品、会议费名义虚列开支套取费用滥发财物
· 私设“小金库”滥发财物
· 巧立名目或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
05
哪些地方,不能去
· 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为名,实质为公款旅游
· 擅自改变公务行程,绕道绕远借公务之机旅游
·实行会员制、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私人会所
· 变相的、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接待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