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5年11月16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关于开展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自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厅际办[2015]32号)转发的教育部《关于开展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部际办函[2015]14号)文件的要求,请校内各单位根据文件通知精神及其所涉及的违规招生转学、收受礼品礼金、乱办学、乱招生和乱收费等检查范围进行自查。

根据以上范围自查情况,校内各单位如有以下情况:(1)不符合规定的收费行为,(2)对政策把握不准的情况,(3)涉及整改的工作和需要说明的情形,(4)师生针对以上问题的举报投诉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于2015年11月18日前提交纪监审办公室或财务处。

纪监审办公室联系人:马一冰,电话:6126045;

财务处联系人:杨伟忠,电话:6126601。

特此通知。

附件:①厅际办[2015]32号《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upload/2015-11/2015111695416.pdf

②教办[2015]6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 /upload/2015-11/2015111694637.pdf

纪监审办公室 财务处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