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文章来源:       时间:2016年02月26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广东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6-02-18 08:00

1.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高沙村原村“两委”班子集体贪污征地补偿款和村集体资金问题。高沙村村委会主任黄燕强、党支部书记黄志雄以及黄鉴洲、叶燕华、梁小玲、肖树锋、肖建洪、黄耀全、梁进财等9名村干部,以发放工资补贴名义,集体贪污高沙小学场地租金等村集体财产18万元。上述9名村干部再次以发放工资补贴名义,集体贪污高沙村电站征地补偿款11.37万元。黄志雄、黄燕强、黄鉴洲、梁小玲、肖树锋、肖建洪等6名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9名村干部全部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2.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窖洋村党总支原书记彭宏华违规收取地皮款等问题。彭宏华利用担任司马浦镇窖上经联社负责人的职务便利,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规划发放和补收非农建设用地面积18.95亩,收取地皮款共222万元,现未批已建。彭宏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广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