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印发《2012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

文章来源:       时间:2012年02月10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日,监察部印发《2012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对全国行政监察工作进行部署,强调各级监察机关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以行政监察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要点》明确,2012年行政监察工作的重点是七个方面:一是认真开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管理通胀预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二是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问题,坚决纠正涉农、教育、医疗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博览会过多过滥问题和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解决好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是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加大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事件)的责任追究力度,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严肃处理。五是推动政府管理创新,深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行行政问责制度,深化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权力正确、规范、高效运行。六是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和制度建设,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推动财税等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七是积极推进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农村、城市社区等基层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加强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

《要点》要求,各级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开好党的十八大来部署和推进各项工作,促进中央政令畅通和社会和谐稳定。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中积累的行之有效的经验,推进行政监察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创新。要加强自身建设,做好监察干部特别是新任职领导干部培训工作,增强依法履职尽责能力,保持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行政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 (钟河石)